【圆明网】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十八日,昆明市西山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李文波非法开庭,之后,李文波再被非法判刑六年,目前李文波被非法关押在晋宁看守所,正在上诉。
李文波,男,一九六六年出生,今年五十四岁,昆明市晋宁县昆阳街道办事处古城村人。
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三日上午,李文波在公共汽车站炼功,被人恶意举报后遭警察绑架、非法抄家。当天下午三时左右,二十多个警察又闯入李文波母亲家,其中四个警察把戴着手銬、脚镣的李文波从警察里拖进来,扔在地上。然后非法抄了其母亲家所有房间,抢走大量私人物品。之后,李文波一直被非法关押在晋宁看守所。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西山区法院因李文波在公交车站炼功,对他非法判刑六年,李文波再次上诉。
这是李文波二零一八年五月被非法判刑五年、其上诉还没有得到二审裁定时,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三日再次被绑架后,再次被非法判刑六年。
善劝社区撤销诬陷展板 被非法判刑五年
二零一八年一月,李文波因所在的月山社区居委会展出污蔑法轮大法及其创始人李洪志先生的展板,致信给晋宁区公、检、法工作人员、月山社区工作人员,澄清事实,并要求撤销展板。
二零一八年二月,古城二组因他修炼法轮功而被村委会扣发一万块钱。李文波针对此事,写信给村委会领导,指出此种做法不合理,要求退还扣发的钱。
李文波依法将两封信递交给负责的相关部门及人员,希望所反映的问题得到解决。这本是作为一个公民的合法信访行为,但却于二零一八年五月十六日,接到昆阳派出所打来的电话,叫他第二天去派出所核对一个案子。二零一八年五月十七日当晚,李文波被扣押到昆明市晋宁区看守所,被非法拘捕。
五个多月后的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一日,因李文波消化道出血、空腔脏器穿孔、肠梗阻、重度贫血等不适合继续关押,变为取保候审。
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三日上午九点四十五分,昆明市西山区法院对取保候审在外的李文波非法开庭,之后昆明市西山区法院对李文波非法判刑五年,并勒索罚款一万元,还扬言要销毁从他家非法抄去的法轮功书籍及资料。李文波当即表示要上诉。
曾被非法劳教三年、非法判刑五年 遭酷刑
二零零五年李文波被劳教三年,加刑三个月;二零零九年被非法判刑五年。
李文波被非法关押在云南省第二劳教所期间,被迫害导致双眼视力下降,牙齿被打掉六颗,左腿留有二十公分左右的伤疤。
李文波被非法关押在云南省第一监狱期间,遭受打、骂、戴手铐、脚镣、吊、捆绑等各种酷刑。一个健康的人,被折磨成全身是病,出现了严重的消化道疾病。
二零一三年五月三日,被云南省第一监狱医院、昆明市延安医院确诊为上消化道出血(十二指肠溃疡出血可能),失血性贫血,十二指肠梗阻并胃潴留,反流性食管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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